各院(部)、沙坪坝校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细则》。学校将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更好地管理和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申请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专科(含高职)所有在校(叁个年级)学生。
二、认定办法:
(一)本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组织线上进行。
(二)凡是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中的《困难生管理》项目中进行申报,要求学生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流程按照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由院部汇总审核、学生处复核通过后建立贫困库的流程进行。
具体认定办法参见《学生手册》中《51爆料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四)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认定。
请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特殊困难学生名单核实学生的信息,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认定工作。
叁、系统设置困难认定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报时间
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4日(9月15-16日评议小组成员公示)
(二)辅导员审核时间
2025年9月17日-9月18日(班级评议及结果公示)
(叁)二级学院审核时间
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2日(包含院部公示时间)
9月22日为公示结束时间,结束后9月23日需在系统提交名单,请准确掌握各级申报、审核、公示时间节点,学校将以审核后的认定结果作为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重要依据。
四、重点提醒
1.今年特殊困难(12类)学生名单将由学生处统一导入系统。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认定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认定工作。
2.2023级、2024级贫困生数据可参照上一学年开展工作,各二级学院组织进一步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无明显变化。
3.本学年在校生的12类贫困数据等上级部门下发后第一时间上传学工系统并通知各二级学院。
4.2025级新生需要登陆学工一体化平台激活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尤其电话号、银行卡号用于今后资助金的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是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要求各高校必须建立的档案之一,是高校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与根据。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认定工作,认真部署人员,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51爆料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完成认定工作,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档案。
(二)精心组织、实施到位。要精心组织好辅导员和学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要深入掌握每位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精准识别和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是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做到“应该被认定的学生一个都不能掉、不该被认定的学生一个都不能报”。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1爆料网学生处
2025年9月12日